四川电信宽带补贴及优惠类业务协议解约及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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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四川全省统一要求,现将对补贴及优惠类业务解约及违约金规则进行系统优化和管控,简化前台的业务办理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 补贴及优惠类业务解约及违约金收取规则

(一) 补贴及优惠类业务销售品分类:协议销售品实施分类分组管理,每个协议销售品增加协议类型、协议期、违约金标准三个标签,分组建立互斥关系和计收违约金。协议类型根据按月优惠、一次性优惠分为A、B两大类,再按折扣折让力度分为A1-A4、B1-B3。具体详见《产品统筹字(2019)041号关于补贴及优惠类销售品加载协议管控的通知》。

(二) 补贴及优惠类销售品违约金规则:补贴及优惠类销售品未到协议期要取消的,要求用户按原签订的业务受理单/协议交纳违约金,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  光猫、机顶盒类活动解约违约金收取规则:按未履约月份 ×(180元/协议期)。预计2019年11月系统实现按上述规则自动计算违约金及交纳违约金后自动解约(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系统功能实现以前,营业前台先减免系统自动计算的违约金后,再按原有方式在融合计费系统内收取违约金。

2.  电信宽带代金券类活动解约的违约金收取规则:2019年7月10日前参加代金券活动的,按未履约月份 ×(代金券总额/协议期),营业前台先减免系统自动计算的违约金后,再按原有方式在融合计费系统内收取违约金。2019年7月10日后参加代金券活动的,按代金券总额收取违约金,营业前台直接按系统自动计算的违约金收取。

3.政企0预存保底拿机活动解约的违约金收取规则:按未履约月份 ×系统订购的月保底费用。

4.其它补贴及优惠类活动解约的违约金收取规则:办理套餐降档、过户、停机、拆机业务的,取消活动优惠,免违约金。办理其它解约业务的,按系统自动计算的违约金收取。违约金计算规则为:

(1)   分月优惠类协议销售品:具体为A1-A4类,面上按在网月份数×已享受业务的现金价值计算违约金,比如:0元1G流量包,价值10元/月,违约金=10元×享受优惠业务的月份数;199套餐用户办理24期融合发了,价值40元/月,违约金=40元×享受优惠业务的月份数。

(2)   电信宽带个性化补贴类协议销售品:按1倍套餐费一次性计算违约金,套餐值按受理补贴销售品时的主套餐计算,判断顺序:融合套餐-单品套餐-基础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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