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出台,这五点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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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我们的生活将有什么影响?12月1日,记者专门采访了武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宇,请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与市民群众相关的内容进行解读。


王宇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总的原则是强调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实施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主要特点是明确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各个环节,如电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的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需要留意以下5点:


一、办理电话卡不得超过限制数量


办理电话卡、银行卡不能再随意办理,而是有了国家规定的数量限制。《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同时,在办理电话卡时,其数量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


二、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不得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法律责任。同时,《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也特别提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单位,对可能被利用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婚介信息等实施重点保护。所以,也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被不法利用。


三、不得非法出借互联网账户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一旦有这些行为,首先是按照国家规定计入信用记录,与其相关的卡、账户、账号等功能会受到限制,比如被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会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四、不得制造、买卖虚拟拨号设备


对于涉嫌违规的电信网络设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包括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五、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后果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通讯员王威 胡雪松 长江日报记者戴旻阳)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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