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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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武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百日观察


编者按


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标志性成果,是中国特色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具体实践。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近百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面运用这一新的法律武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扎实推进新法宣传,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本报今天特刊发一组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为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法施行已近百日,各地各部门如何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推进反诈工作?反诈工作形势呈现出怎样的新变化?下一步的工作重点、难点集中在哪些方面?《法治日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多地政法机关和专家学者。


打好断链主动仗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敲响了该院打击电诈犯罪的“新年第一槌”。


该案中,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以其名义在通州区平潮镇一电信营业厅办理了13个固定电话号码及宽带业务,并将上家送来的DAG语音网关和上述固定电话号码及宽带相连接,根据上家的指示插拔上述语音网关的电话线接口,使诈骗人员的来电虚假显示为上述申办的固定电话号码。诈骗人员利用李某某接入网络的固定电话号码进行电信诈骗,共致使9名被害人受骗,诈骗数额达117万余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提出了明确禁止规定。


新法施行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打击处理了一批涉诈嫌疑人,依法开出“罚单”,充分彰显了法律威严。


12月1日,新法施行首日,广东韶关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架设通信设备的嫌疑人黄某,并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出行政处罚。湖北襄阳公安机关对为电诈团伙“引流”的某网络公司和8名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辽宁沈阳公安机关处罚为电诈团伙提供微信账号的刘某,打响了当地反诈行政处罚“第一枪”。


“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活动,离不开金融、通信、互联网,他们利用这些技术和服务实施骗术、转移资金等,钻行业管理漏洞,采取各种包装手法逃避打击。因此,加强对这些行业领域的源头治理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关键和重点,也是难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程雷认为,徒法不足以自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各环节进行针对性制度设计,加强行业治理,压实企业社会责任。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特别是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在反诈工作中要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下好防范先手棋


2022年12月19日,江苏省首家“反诈主题餐厅”在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开张,这是苏州警方在多领域开展反诈宣传的一次创新尝试。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园区有高校30多所,在校师生近8万名,‘反诈主题餐厅’将成为我们加强高校学子反诈防范意识的重要窗口”。


加强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防范预警是反诈工作的重要实践经验。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有关制度作了针对性规定,以期切实提升防范效果。


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下好防范“先手棋”,将工作做在受害人上当受骗之前。


新法施行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5起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深入揭露犯罪手段,提出防骗识骗建议。广东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为期50天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针对易受害群体,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海南公安、金融等多部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解读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类诈骗的典型案例。


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各地各部门正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宣传活动,提高反诈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努力为老百姓的“钱袋子”上一把“安全锁”。


构建反诈新格局


2022年12月1日下午,在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义乌市委网信办、检察院、公安局、市场发展委、市场监管局等十余家单位负责人齐聚一堂,就电商云仓等新业态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召开圆桌会议。


会上,各方达成一致共识和会商意见:细化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行业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反电信网络诈骗“分业分层监管、联合联动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企业合规有机衔接,探索制定电商云仓行业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将反电信网络诈骗纳入行业培训重要内容,通过行业共同倡议等方式提升企业自律、反诈意识,落实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主体责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科技、教育、行政等手段开展预防和治理工作,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山东加强政、警、企三方协同联动,建立手机线索快打专班,高质量开展专案打击、预警劝阻、技术反制、防范宣传、“断流”清源等工作,全省涉案手机卡线索同比下降29.3%;湖北武汉、广东深圳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加大办卡管控力度,新开卡涉案数大幅下降……从提高堵截能力,到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劝阻群众免于被骗,再到完善止付冻结机制,各地各部门不断建立完善反诈体制机制,提升技术反制能力,推进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大数据研判,切实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加强溯源治理、综合治理的执法任务仍然艰巨。”程雷指出,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要完善机制、加强依法打击工作,而如何协调好执法机构之间的决策职能,形成更强合力,也是公安机关重点要关注研究的问题。


“此外,涉诈资金返还难一直是受骗群众关心的问题之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出台,为公安机关规范处置涉诈资金提供了法律支撑。公安机关应加快制定涉诈资金处置规定,进一步明确涉诈资金处置的工作流程和措施,确保有关工作依法高效开展。”程雷说。(法治日报)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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