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电信诈骗,要严惩更要技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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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消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多发。仅2020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3万名,涉及财产损失达353.7亿元;拦截诈骗电话1.4亿个、诈骗短信8.7亿条,为群众直接避免经济损失1200亿元。可见,电信网络诈骗禁而未止,且愈演愈烈。司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也是客观要求。
同时笔者以为,维护信息用户的隐私权和安全权,也是信息产业部门和电信企业义不容辞的职责。但现实情况却是,信息用户的这两个基本权益,尚未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多发,暴露出了信息产业部门及电信企业相应的管理政策滞后,技术手段缺失。要知道,电信企业具备高度信息安全意识和有效的安全措施,被视作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而法律则是打击信息领域犯罪,维护用户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基于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支持研发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要法治更要技防。首先,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应更加明确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并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同时,电信网络诈骗如此猖獗,不能过度依赖于司法机关事后打击。信息产业部门及电信企业,应成为剿灭电信网络诈骗的主力军。要不断提高技术手段,完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对电信运营商而言,堵住人为漏洞可采用管理制度,而堵住技术本身的漏洞,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使用更先进的技术。这就要求,电信运营商要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设备诸如防火墙、VPN、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认证系统等的性能,强化应用数据的存取和审计功能,确保系统中的用户个人信息,得到更加稳妥的安全防护。
——汪昌莲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