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检察院:电信诈骗手段技术更新加快,黑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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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朝阳检察院:电信诈骗手段技术更新加快,黑灰

开发虚假投资理财APP,通过加密软件联络、内容“阅后即焚”,非法开立、买卖单位账户的“八件套”黑色产业链形成……9月9日,朝阳检察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发布《网络检察白皮书》,当中梳理、总结了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型手段以及迭代更新的黑产链条。据介绍,近年来,包括电信诈骗在内的网络犯罪总体呈现技术化、链条化、多元化特征,犯罪手段更新迭代更快、技术对抗更强,网络黑灰产业覆盖更广、渗透更深。


诈骗方式不断翻新 技术对抗躲避侦查


朝阳检察院副检察长胡静介绍,2017年1月至今年6月,该院受理各类网络犯罪捕诉案件2221件5571人,案件总量呈逐年快速递增态势,年均增长40%。其中,近三年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566件963人。从相关案件可以看出,诈骗分子内部形成了层级分明、利益共享的黑灰产业链。


随着群众反诈意识及投资需求的不断增强,在冒充公检法、熟人、领导等常见诈骗方式以外,逐渐衍生出虚假投资理财APP等新型诈骗手段。此类案件犯罪分子在联络被害人过程中,多使用专业“脚本”和金融术语,迷惑性更强,诈骗成功率更高。


在姜某某等23人诈骗案中,姜某某、孟某某等人冒充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诱导被害人通过该公司购买股票期权,让客户自己操作“赢期投”“确权宝”等APP。然而上述平台并非与大盘实时连接,平台数据和走势均被犯罪嫌疑人技术处理过,导致被害人以为是“投资损失”,多次投入资金后才意识到被骗。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躲避侦查需要,犯罪分子会使用“猫池”“多卡宝”等专业设备批量发送诈骗短信、拨打电话,并利用加密聊天软件联络,使用虚拟货币进行违法所得结算,甚至提前编造虚假微信聊天记录掩盖罪行,极大增加了案件侦办的难度。


在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信某某、任某某等5人专门组织他人为“上家”架设“GOIP”设备,实际被用于给境外电诈团伙批量拨打诈骗电话,“上家”及该团伙成员间均通过具备“阅后即焚”功能的某社交软件联络。


开设单位账户 社交平台引流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银行结算账户与普通银行卡相比,具有可信度高、资金运转效率高、受保护程度高等特点,深受犯罪分子青睐。为收受被害人资金,转移赃款,犯罪分子招揽大量人员注册空壳公司,开立对公账户,滋生出一条非法开立、买卖单位账户的“八件套”黑产链,即对公银行卡、U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对公账户许可证。


如杨某某团伙在网络上招揽开户人到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办理成功后提供给上游犯罪团伙使用。经查,该团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百余张,办理对公账户关联电信诈骗案件几百起,涉案金额达几千万。


推广引流也是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黑产链上必不可少的一环,相比于通过实名电话卡拨打电话及发送短信的方式,利用热门社交平台账号、物联网卡等进行群发推广,成本更低、监管更难,逐渐成为黑产从业者的“宠儿”。


在龙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龙某某利用某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短视频吸引其他用户关注,或者主动关注有兼职需求的用户,向他们推送网络兼职、刷单赚钱的虚假信息。如果对方感兴趣,被告人就将诈骗团伙提供的微信账号推送给对方。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为电诈提供土壤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作为上游环节,为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实施也提供了条件。朝阳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荣介绍,近年来,该院一直严厉打击此类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共办理案件151件、331人。从相关案件可以看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段呈现出新的样态。


“暗网”逐渐成为公民个人信息交易的新渠道,犯罪分子借助暗网匿名、无法追踪等特点,常选择在“暗网”上进行公民个人信息交易。通过梳理相关案件,朝阳检察院还发现,电商平台、社交软件也是个人信息倒卖的重灾区,网络监管存在盲区。


此外,部分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密集涌现,也暴露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形势严峻。在龙某某、袁某某等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龙某某为某科技公司技术人员,该公司开发的某APP在未经用户授权,未告知用户会获取手机通讯录的情况下,私自获取用户通讯录信息并上传,通过该种方式非法获取公民通讯录信息50余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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