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诈骗案件冻结涉案资金返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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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核查,我局依法冻结的“宋某被诈骗案”涉案账户:623501091****079811(账户名:李博,开户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中包含被害人宋某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宋某7751.17元人民币。
现就该返还事宜进行公示,该账户涉及的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提出,未在本公示期内主张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29-87012248
联系地址:陕西省杨陵区常乐西路杨陵派出所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
2023年2月20日